無資格配鏡的要主動說 (2005-08-08)
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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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信息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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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將要求只進行驗光但不具備配鏡條件的眼鏡店,在店鋪明顯位置標明“本店只提供驗光服務,不配鏡”。據介紹,廣州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將綜合運用法律、行政、技術手段,根據生產有許可、產品有標識、管理有制度、加工有標準、設備有臺賬、器具有檢定、人員有證書、成品有檢驗、環(huán)境有條件、售后有服務等十個驗收標準,消滅無標加工,確保企業(yè)產品標準覆蓋率達到100%;消滅“三無”(沒有合格證,沒有廠名,沒有廠址)產品,產品標識合格率達到95%以上;完善計量管理體系,強檢計量器具檢定率達100%。
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制度,具備與開展業(yè)務相適應的環(huán)境、儀器設備和人員;要求只進行驗光但不具備配鏡條件的眼鏡店(即未列入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眼鏡店),在店鋪明顯位置標明“本店只提供驗光服務,不配鏡”等提示語。另外,質監(jiān)部門還將加大對監(jiān)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力度,堅決查處、曝光一批假冒偽劣眼鏡企業(yè),讓廣大消費者配戴上“放心眼鏡”。
質監(jiān)部門爭取全市驗配眼鏡監(jiān)督抽查實物質量合格率達到85%以上,使廣州市大部分符合條件的驗配眼鏡生產企業(yè)都能順利地通過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,推動一批眼鏡企業(yè)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、采標認可和計量保證體系確認。